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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及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偶联剂)
- 发布时间: 2018-11-23 点击次数:7187
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及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偶联剂)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富士特集团公司位于浙江省衢州市,组建于2002年,由范建平、郑贞琴两位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为5773万元,是一家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从事有机硅产品生产为主的多种经营的企业。
本项目建设单位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是浙江富士特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之一,位于衢州绿色产业集聚区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51号,成立于2007年7月19日,注册资金4000万元,占地111.43余亩。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白炭黑、硅烷偶联剂生产、研发的高新技术企业,与浙江富士特硅橡胶材料有限公司均隶属于浙江富士特集团公司。
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建设年产27000吨硅烷偶联剂项目及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拟建设在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51号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建设于衢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枫路10号。因此本次评价只针对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念化路51号),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华枫路10号)另行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该项目于2018年5月24日经衢州市集聚区经济发展局备案通过,项目代码2018-330802-26-03-034940-000。
依据《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以及《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解读的函》(浙环发[2018]10号)等相关规定,现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及配套40000t/a氯化钙项目(偶联剂)
建设地点: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51号
建设内容与规模:本项目建设27000t/a硅烷偶联剂项目生产装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6000t/ar-氯丙基三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3300t/a乙烯基三氯硅烷生产装置;3000t/a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生产装置;2310t/a甲基乙烯基二氯硅烷生产装置;1500t/a甲基乙烯基环四硅氧烷生产装置;3000t/a二甲基二甲(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和3000t/a甲基三甲(乙)氧基硅烷生产装置。
二、污染物产生及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现厂区排水实行清污分流。分雨水、清净下水排水系统及污水排水系统共二个系统。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设备、车间冲洗水,这部分废水都会回收回用,不涉及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并排入开发区污水管网,送衢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1)整个工艺系统****限度地实现密闭操作;2)严格控制反应条件,使反应尽可能平稳进行,对于反应釜物料、温度、压力等的控制采用自动化计量和控制系统;3)生产尾气分类集中总管至尾气吸收系统处理后排放。
(3)固废
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4)噪声
噪声源主要包括真空泵、输送泵以及风机等。项目将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概述
项目在衢州市绿色产业集聚区高新园区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生态功能区规划,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从预测的结果来看本次项目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同时,项目建设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采用的工艺和设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本项目实施后经济效益较好,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当地就业机会。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范围内,并符合环保审批要求。本报告认为,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在拟建厂址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取在企业周边敏感点公示栏张贴公告的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审批部门以及公告所在地相关单位发送信函、传真、拨打电话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的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念化路51号
联系人:杨晓义 联系电话:13857002751
2、环评单位情况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2007号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教工路149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892685153
3、审批部门情况
单位名称:衢州市环境保护局绿色产业集聚区分局
单位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767号
联系电话:0570-3888422
六、公告时间
公告及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18年9月25日~2018年10月15日(双休和节假日除外),共10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单位:浙江富士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章)
公告发布时间: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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